各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并公开发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推动《条例》在我校的落地生根,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不断深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54号)和学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绍学院学教组办发〔2016〕15号)要求,现就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条例》的发布施行,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二、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贯彻。
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谋划、部署,具体要求如下:
1.各党支部要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结合本支部实际提出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
2.各党支部委员会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做到《条例》文本人手一册,人人知晓、人人明白,坚持深学、细照、笃行。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并督促支部其他党员认真学习贯彻。
3.党委、纪委负责人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一次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
4.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
5.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条例》的宣传、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三、切实增强《条例》的学习贯彻成效。
党委、各党支部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条例》第六条规定的6种情形,逐条进行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压实压紧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同时,要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加大问责追责工作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要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将适时组织督查。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也要作为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